水泥罐主要部位制作技术条件和要求

1 罐身系筒体(锥体)组焊结构,制作时,上下邻接筒体的直径应相同,其尺寸极限偏差,应符合GB/T1804标准中的IT15级的规定值,以保持罐体匀称性。
2 筒体焊接,应按GB/T985、GB/T 5117和JB 2880标准规定的要求双面渗透连续焊接,不得有虚焊,用渗液检查。
3 筒体焊接,要求整圆初光挺(不得有明显锤击印痕)其表面凹凸不平度,允差小于5mm,并要求每平方米内印痕不超过5处。
4 罐体组焊后,除去锈蚀及氧化皮,内外壁涂刷底漆,油漆按JB 2536及本标准规定,罐组装制成后,其外表涂刷黄色(或绿色、兰色)环氧防锈漆两层,漆膜总厚度大于150um,并不得有皱皮、流痕、泛锈、混色等油漆缺陷。
5 罐的四个支柱,应保持一致,其长度允许误差不超过5mm,支柱与筒锥体及底架之间的焊接,必须采用“加强焊”满焊余高lmm,不得有虚焊,用卡板或目测检验,焊后要求罐(筒)体的中轴线与底架基面保持垂直,其垂直度误差应符合GB/T 1184中的12级公差规定值。
6 卸料阀翻板与阀体保持lmm单面间隙(用塞尺检查),并要求翻板转动灵活省力,卸料阀关闭时,翻板应紧贴挡圈,不得有明显漏灰现象(目测检查)。
7 收尘器接口外接除尘袋,推荐其过滤面积不得小于表1列出的数值(除尘袋内的水泥,在使用说明书上标明由用户经常清除,保证排气畅通。)。
8 罐顶上的安全阀,必须按设计图样制造安装,阀杆应提动灵活不得有卡塞现象。